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将本地上市的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框架从拟议原则推进至草案监管阶段,同时调整了其对境外数字资产托管机构的管理方式。
该监管机构周一表示,正在就两份咨询文件征求意见。一份文件包含针对泰国加密ETF的草案监管规定,另一份则提出了针对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所聘请的境外数字资产托管机构资质管理原则。
在初始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可设立追踪比特币(BTC)或以太坊(ETH)的被动型ETF,这两种是仅有的符合条件的加密资产。
这份草案监管规定是在4月就该框架更广泛原则进行咨询后发布的。泰国SEC表示,大多数受访者支持该框架,但就托管安排提出了反馈意见,促使监管机构调整了其拟议方案。
该框架是泰国打造全球机构数字资产中心愿景的一部分。
根据拟议规则,比特币和以太坊ETF将仅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进行交易。每只ETF将追踪单一加密资产,并且需要在其每个会计年度内,对该资产的平均净敞口至少维持其资产净值的80%。
拟议规则还将允许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于泰国本土的加密ETF,以及它们已被允许投资的境外加密ETF,但需遵守现有的投资限额。
然而,在初始阶段,监管机构将不允许推出与境外加密ETF挂钩的替代产品,包括追踪这些ETF的存托凭证。
调整后的方案将在初始阶段继续将境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作为加密ETF的主要服务提供方。
泰国SEC表示:“根据修订后的方案,加密ETF将继续被要求主要使用境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同时SEC可允许在必要且适当的情况下,根据当前形势使用符合条件的境外数字资产托管机构。”
在另一份单独的托管机构提案中,为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提供服务的境外机构,必须受到具有法律权力的监管机构监督。此外,它们还需按照泰国SEC认为充分的标准进行运营,并遵守投资者资产保护方面的要求。
泰国SEC将于9月20日前就两份咨询文件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