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Plume Network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举行会议,正式提交一套关于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界定“链上金库”的监管建议。此举标志着区块链项目方首次系统性参与塑造该新兴领域的规则制定,凸显行业对合规路径的迫切需求。
Plume的提案核心在于:监管应依据实际行为与权责关系,而非仅依赖名称或技术形式。其主张将参与者划分为两类——具备主动投资决策能力的“金库策展人”和“代币发行人”,以及仅维护中立协议基础设施的开发者或管理员。
根据决策权、收益分配结构及资产配置方式,前者将被纳入《1940年投资公司法》《商品交易顾问法》等现有法规适用范围,而后者则不应承担同等监管义务。这一区分旨在避免过度规制技术基础设施,同时确保真正行使投资管理职能的主体接受适当监督。
除角色划分外,Plume还提出多项制度性建议:明确链上金库的托管责任归属、支持多类型基金形态共存、开放代币化基金份额的二级交易市场、更新过户代理人注册机制,并在代币权益层面嵌入反洗钱(AML)控制措施。
这些设计旨在打通数字资产与传统金融系统的连接通道,使链上工具既能保持去中心化优势,又符合监管要求,为未来大规模应用奠定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Plume并非外部观察者。该公司已是经SEC批准的注册过户代理人,负责处理代币化证券的发行、转移与记录管理,并与美国存托信托与清算公司(DTCC)实现链上结算互操作。
其核心产品Nest金库协议允许基金经理创建由受监管金融工具支撑的链上基金,用户可通过存入稳定币参与收益获取,且底层资产可追溯至真实世界资产。
目前已有多个依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基金对其表示关注。公司总法律顾问Salman Banaei曾在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发言,强调代币化正逐步成为美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组成部分。
此次会议进一步印证了Plume在监管对话中的主动角色。面对尚未出现的资产类别,SEC正在探索如何将既有证券法适用于链上创新,而Plume的方案提供了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参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