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正式批准国内比特币与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设立,相关监管框架将于10月16日正式落地。此次获批涵盖基金管理、资产托管、上市交易及运营资质等多方面要求,共11项监管通知将同步生效,标志着泰国在构建加密货币投资产品规则体系上迈出关键一步。
为保障市场稳定与投资者权益,新规定明确要求所有加密货币ETF必须由持牌数字资产托管人保管资产,且仅能在泰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同时,禁止为购买此类产品提供保证金贷款,防止过度加杠杆行为,这一举措与现有数字资产交易监管保持一致。
券商需向客户充分揭示加密货币投资风险,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并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合适产品,避免非适配者过度参与高波动性资产。
初期阶段,仅比特币和以太坊被认定为合格基础资产,其他加密货币须通过流动性与安全性评估方可纳入。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基金前,必须证明其具备足够的专业团队、技术系统及与合规服务方的合作安排。
所有加密货币ETF须采用被动管理策略,且每年至少80%的平均持仓需集中于单一主流加密资产,以降低主动操作带来的风险。
此次改革扩大了本地共同基金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允许其配置本国发行的加密货币ETF。此前,这类基金仅可投资境外同类产品,缺乏对本土产品的平等准入。
针对外国产品,监管机构将限制与海外加密基金挂钩的存托凭证发行。非高净值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参与境外加密ETF时也将受到严格审查,防范跨境风险传导。
持牌数字资产托管人须承担资产安全责任,资产管理公司仅可将管理职能外包给持牌运营方。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满足财务稳健、人员配备与系统能力要求,可注册为共同基金监督员,专门负责加密货币ETF的持续合规监控。
整体框架实现了从资产准入到运营监督的全链条管控,为泰国构建可持续、可监管的加密金融生态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