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英格兰银行发布咨询文件,征求对清算所接纳代币化合格抵押品的意见,公众反馈期限至2027年2月12日。此举旨在评估稳定币与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型资产在清算体系中的可行性。
英格兰银行强调,只要资产在压力情境下仍具备可估值、可转让与可变现能力,现行规则不应限制其代币化应用。然而,这并非强制性批准,各清算所仍保留自主判断权。本次征询聚焦于未来潜在资产类型,而非当前合规范围。
监管声明草案提醒,清算所应基于代币自身的流动性特征进行独立评估,不能简单类比其代表的传统金融工具。交易时间差异、转账权限设置及对中介机构的依赖程度,均可能影响资产变现效率。
中央对手方(CCP)作为交易双方之间的风险缓冲层,收取两类保证金:初始保证金用于覆盖违约累积损失,而变动保证金则反映头寸每日价值波动。
若清算所接受代币化债券作为初始保证金,可直接提交代币以避免出售或赎回。但变动保证金则不同——以LCH有限公司为例,必须以基础敞口货币的现金形式缴纳。代币化资产无法自行完成此类追缴,须先转换为法定货币。
代币链上流转与保证金结算依赖不同的运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