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设定最后期限——2027年2月27日,要求数字资产运营商建立符合其最终版加密“旅行规则”所需系统,逾期将失去在泰国开展业务的合法权利。
根据该国监管机构设定的约六个月后截止日期,持牌交易所及其他数字资产运营商必须能够识别每笔加密转账中的发送方和接收方,并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泰国正在推行的这一新数字资产合规制度,将要求携带识别数据,使加密交易更接近传统银行电汇模式。
泰国SEC在公告中明确列出了对数字资产运营商的四项核心义务:
· 运营商必须制定处理转账风险的政策与程序;· 必须收集客户及其交易对手的身份数据;· 企业必须随转账指令将发起方和受益方详细信息传递给接收运营商;· 新增一项要求:对交易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运营商还面临新的尽职调查义务,需对转账过程中处理资金的任何中介机构以及转账另一端的企业进行核查。
据当地媒体报道,关于五年数据保留要求还有一个细节:企业在交易完成后的前两年内,必须以监管机构可随时调取的形式保存记录。
泰国SEC要求企业核查用户是否真实拥有或控制其从自托管钱包转出的资金,这将成为最难跨越的障碍。
问题在于,自托管钱包(由个人持有私钥)并不包含用户在注册交易所钱包时提交的完整KYC数据。
在9月2日最终文本发布前,泰国SEC已于今年举行了两轮公开咨询:3月和4月提出拟议原则,6月和7月发布草案通知。相关工作与反洗钱办公室(AMLO)及一个旨在关联金融数据以识别可疑交易的政府小组委员会共同完成,双方在AMLO依据反洗钱法制定自身规则期间发布了临时规定。
SEC秘书长Pornanong Budsaratragoon表示,这些规则旨在“降低数字资产运营商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
SEC将整个举措定义为使泰国监管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保持一致,FATF第16号建议正是加密“旅行规则”的起源。泰国此次行动并不算早:FATF估计,截至2026年,其调查的83%司法管辖区已通过旅行规则相关立法。
此举也发生在泰国更广泛的监管推进背景下。同一周,SEC还提议允许中介机构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某些海外加密衍生品,并发布了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草案规则。
邻国韩国也处于类似时间表,其扩大的旅行规则将于同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