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正推进一项关键税收改革,计划自2027年1月起对加密资产兑换稳定币的行为征税,标志着其在数字资产税务管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该提案由尼古拉斯·桑苏等人提出,作为2027年预算修正案的一部分,已获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通过。
此次立法聚焦于将加密资产兑换为电子货币代币的交易行为。根据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的界定,这类代币必须与单一法币保持价值稳定,从而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加密资产或算法稳定币。此举旨在精准覆盖特定交易场景,避免过度扩大征税边界。
目前,法国税法仅在加密资产出售为法币或用于消费时触发纳税义务。若交易未产生实际货币差额,通常不视为应税事件。而新法案将打破这一豁免机制,将稳定币兑换纳入征税范畴。
根据修正案(编号I-CF1826),相关收益将按税法第150 VH bis条进行处理。数字资产私人收益适用31.4%的统一税率,包含12.8%收入税与18.6%社会安全缴款。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选择采用累进所得税率替代。
应税收益计算基于兑换所得对价减去合格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和获取成本。对于多批次购入的资产,将采用平均成本法确定计税基础。税收仅针对实现的利润,而非总交易金额,体现公平性原则。
为减轻政策冲击,法案设立过渡规则:纳税人可沿用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持有成本记录,或将整体资产组合成本按比例分配至各资产。该机制确保法律生效后首次交易的合规性与可操作性。
新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投资者和交易所预留充分准备时间。
除核心征税外,财政委员会还支持两项延伸措施。一是将退出税适用于移居海外且过去十年中至少六年居住在法国、持有超80万欧元加密资产的个人;二是允许在未来十年内跨年度使用加密资产亏损抵扣收益,类似证券市场的处理方式。
这两项更新旨在完善资本利得管理体系,防止因长期持有或跨境转移导致的税收规避。
新方案将以与法币销售相同的标准对代币兑换征税,有效堵住当前制度中存在的收益递延漏洞。
尽管财政委员会已批准相关修正案,但最终仍需经议会全体表决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法律。若顺利落地,这将成为法国数字资产税收体系的重要一环,推动其与欧盟MiCA框架下的统一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此举也反映出欧洲在协调跨境数字资产税收政策方面的持续努力,为全球范围内构建更清晰、透明的加密税务环境提供参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