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关于稳定币监管的拟议规则正面临来自区块链行业的集体反馈。核心争议围绕交易责任界定、外国稳定币尽职调查义务以及对去中心化技术的适用范围。
区块链协会提交意见书,强调需由财政部对“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定义作出更清晰划分。其主张应区分客户业务与企业自营资产交易,避免仅因持有或交易代币即被纳入监管范畴。
该协会指出,当前草案可能将普通做市行为误判为非法参与,建议刑事责任认定必须基于实际知情与实质性协助,而非推定知晓。
针对去中心化协议、验证器节点及流动性提供者,协会请求获得基于功能的监管豁免。特别强调:通过软件提供流动性的行为不应因底层技术迭代而丧失保护。
同时,它支持将“发行”限定为首次向公众转移代币的行为,排除后续独立交易。认为仅控制铸造技术不等于具备发行人身份,应避免误判。
对于非美国发行人,协会反对强制要求交易所承担开放式尽职调查义务。指出企业难以获取所需发行人声明,应允许依赖公开注册名单和禁用清单作为合理依据。
此外,反对以“合理相信”标准要求识别交易对手位置,主张应以实际掌握的信息为准,尤其在无需许可协议下钱包地址无法反映真实身份时。
国家加密货币协会(NCA)则聚焦法规过渡期的用户风险。呼吁设立专门赎回窗口期,允许持有者转换或退出受影响的稳定币资产。
该组织还推动建立被盗资金追回机制,并强化对自我托管钱包与点对点转账的法律保护,防止用户因系统变更陷入资产锁定困境。
两团体均建议统一合规时间表,维持服务提供商2028年7月18日的最终截止日期,确保行业有足够准备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