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就火币集团一名前高级管理人员涉嫌加密货币场外交易案件作出裁决,宣告其被指控的七项罪名全部不成立。陪审团于4月24日一致决定,驳回针对被告提出的六项电脑使用不当指控及一项洗钱指控。
据悉,时任火币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宝量被指控使用化名“陈峰”开设个人账户,并违反规定进行加密货币场外交易。检方曾指称其将账户内499.9万泰达币转移至个人其他平台账户。
此案由香港高等法院审理,七人陪审团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定被告无罪。法庭同时批准了辩护方提出的诉讼费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