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案件中的介入方代表XRP持有者的律师约翰·迪顿,本周在X平台上详细阐述了社区贡献如何影响最终结果。法官直接引用了持有者的证词。
迪顿的论点并非空穴来风。法官阿纳莉莎·托雷斯在最终简易判决中裁定“XRP本身并非证券”时,特别引用了迪顿提交的近4000份XRP持有者宣誓书。
在全部诉讼程序中提交的数千份证据中,托雷斯仅在最终判决中引用了其中几十份。持有者宣誓书位列其中。这一区别意义重大——法官在里程碑式的证券裁决中引用社区宣誓书并非标准程序。这表明,零售持有者的真实视角(即在二级市场购买XRP且与瑞波公司无直接关系的人)在法律上具有分量,影响了法院对该资产属性的解读。
迪顿的法庭之友简报向法院提出了一项具体请求:明确声明XRP本身不是证券,无论瑞波公司如何营销或销售它。他的论点将代币(仅被描述为数字代码)与可能围绕其初始销售的“投资合同”区分开来。托雷斯同意了这一观点,并在其裁决的脚注16中引用了迪顿与LBRY案联邦法官在口头辩论中的交流,特别是关于数字资产二级市场销售的问题。
该裁决在讨论其对瑞波公司持续业务和XRP市场地位的影响时已被广泛提及。如先前报道,瑞波公司的法律胜利重塑了美国围绕加密资产的监管讨论。它在投资合同的销售与数字代币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之间划出了一条有意义的界限——而SEC长期以来一直拒绝划清这条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