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时间3日消息,澳大利亚财长吉姆·查尔默斯与金融服务部长丹尼尔·穆利诺已向联邦议会提交《2025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新法案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服务纳入金融服务法适用范围,并指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作为监管机构。
该法案创设"数字资产平台"与"代币化托管平台"两类新型金融产品,要求运营企业必须获取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平台运营需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在资产托管、交易执行及客户指令处理方面的托管结算标准,并以"高效、诚信、公平"的方式开展业务。
法案同时包含例外条款:对于客户资产低于5000美元且年交易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低风险平台,可豁免部分许可要求。澳大利亚政府预计该法案将带来约240亿美元的年均生产力提升效益,并对未能妥善保护客户资产的企业处以数百万美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