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一项新提案,旨在将涉及外部钱包的入境和出境稳定币转账额度限制为每位客户、每个运营商每日五百万泰铢(约合15.1万美元)。该提案于9月11日发布公开咨询意见,公众可发表评论直至9月25日。监管层表示,此举旨在打击洗钱、网络犯罪以及规避国际资金转移管制企图。
根据提案,存入或提取的稳定币必须限于已验证属于同一客户的账户或钱包之间。这意味着:
合规的泰国持牌数字资产运营商之间的转账仍免除上述五百万泰铢的每日上限。企业、授权机构及符合条件的做市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获得豁免。若转账目的不符合客户声明的商业用途,或与客户收入及财务状况不符,运营商可降低实际执行阈值。针对涉及外国数字资产运营商或私人钱包的转账,泰国企业需在执行交易前建立所有权验证程序。这些检查将与“旅行规则”(Travel Rule)要求并行实施。运营商需要对客户进行分类,筛查账户信息,并检查钱包是否与“骡子账户”(用于洗钱的空壳账户)、监控名单或存在较高非法金融风险的transaction有关联。
此外,提案要求使用区块链分析工具或其他类似监控手段来追踪数字资产的流动,识别与高风险钱包的联系。虽然咨询文件未指定具体的分析提供商或单一技术平台,但强调了对高风险链接的识别能力。
除了转账限制外,SEC还提出了针对数字资产经纪商和交易商处理的场外交易(Off-platform transactions)的新标准:
最低交易额:此类交易需达到至少三百万泰铢(约合9.1万美元)的门槛。价格披露:服务提供商需在网站或平台上公布数字资产交易价格,以便客户核实场外交易使用的价格。角色区分:经纪商不得直接安排两个客户之间的场外交易,只能作为代理通过交易所匹配客户;而交易商则以委托人身份进行交易。对于做市商和流动性提供商,持牌交易所必须公布其做市商名称及所提供的数字资产种类。审查范围涵盖资产来源及做市交易的真实目的。监管机构指出,这些控制措施旨在提高透明度,防止流动性安排成为非法资金流动的渠道。合格的流动性提供商不得位于未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的司法管辖区,并需接受适当的商业或反洗钱监管机构监督。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泰国SEC网站、泰国中央法律咨询门户或通知中列出的电子邮件地址提交评论,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consultation结束后,SEC可对提案进行修改、推迟或放弃部分条款,然后再发布最终要求。拟议的稳定币规则、做市商、流动性提供商、源交易所及场外交易相关规定,将在最终通知生效后的60天后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