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表示,某些加密金库和借贷策略,即便是通过区块链网络上的智能合约执行,也可能无法自动避开联邦证券法的管辖范围。在近期的一次行业活动中,皮尔斯强调,仅仅将加密资产存入链上并不能使相关活动脱离SEC的监管权限。
皮尔斯担任SEC加密任务小组负责人,以对创新更为友好的态度而闻名。她澄清说,使用智能合约来分配资产并产生收益,仍可能被视为普通业务、投资公司或证券化债务安排。她指出,如果特定个人或团队保留对关键参数的控制权——例如质押分配、贷款利率、合格资产、贷款价值比或清算阈值——那么这些活动可能受到现有证券法规的约束。
皮尔斯表示:“仅仅将加密资产存入链上并不能自动使相关活动脱离联邦证券法的范围。”她补充说,SEC愿意与行业参与者讨论如何修改现有规则,以在保持投资者保护的同时,适应金库和链上借贷业务。
这些言论对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和加密借贷服务具有重要影响,这些平台和服务依赖自动化智能合约来管理资金池并分配收益。业内许多人认为,完全自动化、非托管的协议应该与传统金融中介区别对待。皮尔斯的声明表明,SEC可能根据人为控制程度和持续管理程度来划定界限。
法律专家指出,委员的评论与SEC更广泛的审查加密借贷产品的趋势一致,包括中心化交易所和DeFi协议提供的产品。该机构此前曾对BlockFi和Celsius等平台采取执法行动,原因是它们以计息账户的形式提供未注册证券。
对于投资者而言,皮尔斯的言论提醒人们,产生收益的加密产品可能除了市场波动之外还带有监管风险。开发者和协议运营者应评估其治理结构是否涉及可能触发证券分类的人为决策。委员邀请行业反馈,表明SEC仍在制定其监管方法,但自我监管的窗口可能正在收窄。
赫斯特·皮尔斯的最新评论强化了SEC的态度:无论采用何种技术执行,SEC都会从现有证券法的角度审视加密金库和借贷策略。尽管委员仍持开放对话态度,但信息很明确:自动化本身并不能提供监管避风港。市场参与者应准备好面对该领域的持续执法和潜在规则制定。
Q1: 使用智能合约是否自动使加密金库免受证券法约束?
不。根据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的说法,使用智能合约并不能自动使相关活动脱离联邦证券法的范围。关键因素在于是否由人为控制决定关键参数,如贷款利率、资产资格和清算阈值。
Q2: 哪些类型的加密活动可能受到此指引的影响?
产生收益的金库、链上借贷池、质押服务以及其他涉及团队或DAO主动管理或参数设置的DeFi策略,可能被SEC归类为投资公司或证券化债务。
Q3: SEC是否愿意改变其针对加密借贷的规则?
是的。皮尔斯委员表示,SEC欢迎行业就如何修改现有法规以适应金库和链上借贷,同时保持投资者保护提供反馈。这表明可能存在制定定制规则的道路,但尚未宣布正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