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已正式敲定11项监管规则,允许比特币与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在本国主要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该框架将于2026年10月16日全面生效,标志着泰国在构建受监管的数字资产投资通道上迈出关键一步。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0月8日公布新规则,明确本地设立的加密货币ETF将仅限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进行交易。初始阶段,仅有比特币和以太坊符合标的资产资格,基金经理须满足投资策略、托管安排及投资者保护等多重标准。
新规旨在让普通投资者通过合规证券产品间接接触主流加密资产,避免直接持有和管理数字钱包带来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尽管10月16日为法规生效日,但具体产品上市时间取决于基金管理人完成合规流程的时间表。
根据规定,每只加密货币ETF必须采用被动投资策略,追踪其对应资产的价格表现。每年度平均净敞口需不低于基金净资产值的80%,确保产品高度贴近标的资产波动。
目前仅允许投资比特币和以太坊,未来是否扩展至其他币种,将依据市场流动性、链上安全性、投资者认知度以及监管评估结果综合决定。
申请设立此类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需证明具备专业团队、稳健系统及可靠服务合作网络。所有申请均需遵循传统ETF管理规范,并额外满足数字资产相关要求。
基金资产必须由在泰国持牌并受监管的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保管。虽然可将管理外包,但只能委托持有相应牌照的机构执行。此外,符合条件的托管方或服务商可依据《泰国证券交易法》第121条申请担任监督角色,需具备充足财务能力与技术系统支持。
监管机构保留未来引入合格海外托管人的可能性,但现阶段仍以本地化管控为核心原则。
在初期阶段,泰国对海外加密货币ETF实施严格限制。券商不得向非机构客户或非超高净值个人提供购买境外同类产品的服务。同时,禁止发行或销售与外国加密货币ETF挂钩的替代品,包括存托凭证等工具。
即便海外产品追踪的是比特币或以太坊,此限制依然适用。此举意在保障国内市场的主导权,优先支持本地基金发展。与此同时,共同基金与私募基金可在现行规则下继续投资于海外加密货币ETF。
当这些基金转而购买本地推出的加密货币ETF时,原有投资额度与风险控制条款将继续有效。对于零售客户,券商在交易前必须完成充分的风险揭示,客户需确认理解产品特性。基金发行人则需公开披露投资结构、服务提供商及托管安排等信息。
此外,监管明令禁止为加密货币ETF交易提供杠杆融资服务。券商应根据客户风险偏好提供建议,防止过度配置数字资产,确保投资组合匹配实际承受能力。
消息发布后,泰国本土数字资产企业普遍表示欢迎。Bitkub Group联合创始人Attakrit Chimphlapibul指出,美国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ETF的成功经验表明,合规渠道能有效降低市场门槛,为本地金融机构创造参与机会。
Bitkub Online表示,已在合规前提下做好技术准备,可支持潜在发行方开展交易活动。Binance TH by Gulf Binance首席执行官Nirun Fuwattananukul强调公司将通过流动性支持与合作机制,助力基金顺利推出。
不过,泰国数字资产协会主席Nares Laopannarai提醒,当前机构与传统投资者对数字资产兴趣有限,市场认知尚处早期。协会计划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券商与技术平台加强协作,共同培育代币化产品生态。
2026年10月16日的实施是泰国监管层数月来推进加密金融创新的结果。今年1月,副秘书总Jomkwan Kongsakul曾宣布将在当年末完成国内加密货币ETF框架建设。
2月,泰国进一步完善加密衍生品法律体系,承认比特币等作为期货与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随后,监管部门提出允许零售客户通过持牌中介接触部分海外加密衍生品,公众意见征询已于9月30日结束。
10月8日公告标志着完整框架落地,涵盖基金设立、外包管理、托管责任、信息披露及保证金借贷等多项细则。该体系通过资本市场监督委员会五项通知及SEC办公室六项文件发布,其中Sor Nor. 15/2569号通知明确合格标的范围,其余则涉及招股说明书、客户服务、监督机制等内容。
目前,监管机构尚未公布获批的基金名单、确切启动日期或股票代码。有意发行比特币或以太坊ETF的机构需在法规生效后依规提交申请并完成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