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州近日公布其《数字资产税法》的实施细则草案,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对特定数字资产交易活动征收0.2%的交易税。该税率以交易中涉及资产的市场价值为计税基础,无论持有者是否盈利,均需按比例缴税。例如一笔1万美元的交易将产生20美元税款。
该税仅针对通过受监管的数字资产经纪商进行的有偿服务,包括现货交易、法币兑换、加密货币入金通道、跨链资产转移以及部分衍生品结算。此外,中心化交易所协助用户将资产提取至自我托管钱包并收取手续费,或在内部账户间发起区块链转账且收费的,也属于应税行为。
然而,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钱包转账,以及仅在机构账本上记录而未实际触发区块链变动的操作,均不在征税范围内。稳定币被纳入征税对象,但支付给矿工或验证者的网络费用不构成应税对价。去中心化金融(DeFi)中的互换若完全由流动性提供者费用覆盖,则可豁免;但若协议留存运营费用,相关活动仍可能被认定为应税交易。
所有向伊利诺伊州客户提供服务的受监管经纪商,须将税款作为独立项目列示并代收代缴。当非本地服务商年度收入达10万美元以上且服务对象包含该州客户时,也将受此规则约束。
客户所在地可通过住宅地址、商业地址、邮寄信息、IP地址等多维度判定。经纪商需履行月度申报义务,并保留完整交易记录以供审计。这一模式不同于联邦层面正在讨论的加密税提案,后者更关注小额豁免、挖矿与质押所得、稳定币处理及交易费归属等问题。
目前规则仍处于草案阶段,公众意见征集期持续至10月30日。相关文件尚未提交州务卿或联合行政规则委员会备案。与此同时,众议院法案HB5798提出废除原税法,但尚未进入审议流程。若无重大修改,0.2%交易税将于2027年如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