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银行(NBU)近日正式表态,拒绝支持正在议会二审阶段的第10225-d号加密货币监管法案。央行强调,该草案中多项条款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对国家金融体系构成实质性威胁,并可能导致监管权力过度集中。
在11月4日发布的声明中,乌克兰央行指出,该法案未能回应此前与行业代表及立法机构讨论中提出的关键问题。主要分歧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允许未受充分监管的外国发行代币以电子货币形式进入市场;第二,国内外虚拟资产面临不对等的合规要求;第三,加密交易平台牌照发放机制可能催生市场垄断与腐败风险。
央行特别关注部分境外发行的加密资产虽在原产国未被严格管控,却具备类似法定货币的功能。若允许此类资产在没有前置审查的情况下自由流通,将可能干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削弱国家对支付系统的控制力。
为防范潜在风险,央行主张建立统一评估机制,无论资产来源,均需接受同等程度的安全审查。必要时可限制其交易范围或暂停流通,确保本国金融基础设施不受外部冲击。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海外项目可能因简化准入流程而获得比本地企业更宽松的监管待遇。央行警告,这种差异将导致监管套利现象蔓延,使部分市场脱离有效监管框架。
为此,央行建议推行“同源同管”原则,即所有虚拟资产,无论境内境外,均应遵循一致的准入与持续监管标准,防止形成监管洼地。
关于加密交易平台的牌照发放,央行最初支持开放竞争环境,允许多家运营商参与。但在协商过程中,曾接受由证券监管机构提出的阶段性限制——仅允许三家法人实体通过竞标获得初始授权。
然而,最新版本已取消该数量限制,将五年内运营牌照发放权完全交由国家证券和股票市场委员会裁量。央行认为,此举缺乏反垄断保障,易滋生利益输送与行政干预,呼吁制定公开、可追溯的审批规则。
此次争议发生在乌克兰持续推进加密法律框架建设的背景下。该法案已于2025年9月获最高拉达一读通过,投票结果为246票赞成、31票反对,涵盖税收制度与服务商监管要求。
根据草案内容,个人加密资产收益将适用23%综合税率,包括18%个人所得税与5%军事征费。同时,为鼓励合规活动,符合条件的利润可在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底期间享受5%优惠税率。
尽管央行参与了特别工作组,但其指出,直到11月3日深夜才收到最终文本,时间仓促,难以完成全面评估。副行长奥列克西·沙班虽在次日会议上提出异议,但因程序限制,未能展开深入讨论。
目前,议会财政委员会仍建议推进法案二读,乌克兰证券委员会亦支持正式立法,认为可将地下交易纳入监管体系。但央行坚持认为,应在广泛协商基础上修正争议条款,避免政策失衡带来的长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