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于本周四发布了首份国家反洗钱战略,其中包含针对受监管企业之外持有的加密钱包的监管措施。
欧盟《资金转移条例》的大部分内容已在爱尔兰落地实施。财政部表示,剩余部分将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引入新义务,要求对涉及私人加密钱包的转账进行“强化审查”,并在与海外加密企业交易时实施更严格的尽职调查。
这一机制即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旅行规则”,要求交易必须附带发起人和受益人的信息。该战略文件指出,该规则与《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同时出台,后者将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确立为欧盟范围内的受监管实体类别。
根据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清单,爱尔兰给予加密企业的调整空间比大多数成员国更小,仅允许12个月的过渡期,而法规允许的最长过渡期为18个月。该过渡期于2025年12月底结束,因此新义务将适用于已获得完全授权的企业。MiCA于7月1日在欧盟全面生效,布鲁塞尔方面正准备在2027年重新修订规则,以覆盖非欧盟稳定币发行商。
爱尔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西蒙·哈里斯表示,犯罪组织正在利用新技术、加密资产和复杂的国际金融网络来隐藏利润,而此次战略的发布传递出一个信号:“爱尔兰不会成为洗白犯罪所得的安全之地。”该战略将持续至2030年。
本周四发布的文件建立在政府于6月发布的30点行动计划基础之上,该计划与国家风险评估报告一同发布,其中将加密资产滥用列为爱尔兰不断演变的金融犯罪威胁之一,并承诺“加强对加密资产和数字金融的保障措施”。
最具体的国内加密资产措施已在6月的计划中提出,该计划要求爱尔兰赌博监管局制定行业标准,将加密相关活动视为资金来源,并实施尽职调查以核实资金合法性。该措施预计于2027年第二季度实施。
爱尔兰的这些措施是在欧盟更严格的监管时间表内推进的。欧盟《反洗钱条例》禁止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供或持有匿名加密资产账户,或允许匿名化或进一步模糊交易的账户,包括通过增强匿名性的代币。该禁令不涉及自托管钱包,对硬件、软件及自托管钱包提供商予以豁免,前提是这些提供商不持有或控制这些钱包。相关规则自2027年7月起适用,由位于法兰克福的反洗钱管理局负责监管。
在欧盟之外,英国也在重新调整其监管框架。英国财政部于2025年9月发布了改革草案,拟将加密企业控制权变更的通知门槛从25%降至10%。
爱尔兰正在完成转化的“旅行规则”源自总部位于巴黎的机构,该机构的建议会对各国监管框架进行评级,并一直在加密领域对成员国施加更大压力。在7月的一份报告中,FATF指出,具有可识别控制方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已属于其规则范畴,应像其他金融企业一样受到监管,并发现近93%的受访司法管辖区尚未将相关标准适用于任何符合条件的安排。